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促进团员青年的成长与发展,扩大优秀团员、团干在全院共青团工作中的影响力,现将2014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优秀团员
(1)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已注册共青团员(以上交团费、实际注册的情况为准);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文明礼貌,遵章守纪,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能起表率作用;
(4)学习成绩优良,一般不低于班级平均成绩,在班级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5)2014年度有违反校纪校规、团纪行为的团员均取消评优资格。
2、优秀团干
(1)符合优秀团员的条件;
(2)必须在团学组织中担任团干职务(系团委委员、班级团支部委员,院系学生会成员、院广播台成员、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成员、社团主要负责人);
(3)热心为集体、他人服务,主动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工作勤奋踏实,开拓创新,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认可。
3、红旗团支部
根据《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团支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评选。(见附件1)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各二级团委、直属团支部按照分配名额数进行初评后等额申报。(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2、红旗团支部:各二级团委在达标支部中按照分配名额数选取择优等额申报。(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3、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由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同学提名,并召开班级团支部大会投票选举,严格按照得票的多少推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经系团委评议上报,院团委审批;评选红旗团支部,由要求参评的团支部提出申请,系团委评议上报,院团委审批。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若经审批后发现虚假材料,团委将依据具体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2、各单位要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确定申报名单,并指导和督促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申报红旗团支部需提交相关材料。
3、团委将按照规定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共青团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经济系团委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