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高校教师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的通知
皖教秘学〔2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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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创业服务,提高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就业创业实践水平,全面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经研究,定于2015年3月-11月举办第四届安徽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省职成教学会产教合作委员会承办,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安徽大学出版社协办。
二、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从事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报名参赛(往年参赛获奖选手不再参赛)。
三、大赛主题
播创业梦想 传生涯理念 授实战方略 促教学相长
四、比赛内容
比赛按照《大赛相关规则》(见附件1),设置教案评比、现场授课、案例分析、问题答辩等环节。参赛教师可结合自身实际,以教育部《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教高厅〔2007〕7号)及《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为参考,本科院校基本参考教材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高职高专院校基本参考教材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第二版),自行选择就业创业相关内容设计参赛教案、教学课件等。创业组选手在授课中,要包含本人指导学生创业的案例分析内容。鼓励参赛教师采用不同形式和内容进行教学比赛。
五、赛程安排
1.大赛分高校初赛、全省半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校园初赛由各参赛高校自行组织。全省半决赛由大赛承办单位分片(皖南、皖中、皖北)集中组织开展,时间为10月下旬。决赛时间为11月上旬。全省半决赛、总决赛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比赛分就业课和创业课两个组别比赛,晋级半决赛和决赛教师按照参赛教案设计内容,进行现场授课并回答评委提问。
六、奖项设置
1.各高校选拔就业指导教师和创业指导教师各一名直接参加省半决赛。全省半决赛各选拔就业组和创业组教师25名晋级全省总决赛,角逐大赛一、二等奖。参加半决赛未能进入决赛的选手将获得三等奖。
2.大赛评选出第四届安徽省高校教师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评选出院校“最佳组织奖”、“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奖杯、奖牌和奖金。相关新闻媒体和网站将对大赛进行宣传报道。
3.凡在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将纳入省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库和培训师资库,参与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的相关教育、研究、指导和培训工作。
七、有关要求
1.教育部明确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各参赛高校要高度重视,建立组织机构,投入专项经费,加强赛事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2.大赛期间,鼓励各参赛高校积极开展教师培训、课程研讨和交流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比赛氛围。部分获奖选手的参赛精品课件在取得作者授权同意和教材编委会审定后,大赛组委会将统一制作成光盘,作为配套教材免费发放。
3.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认的道德规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教学内容,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4.申报院校“组织奖”、“最佳组织奖”的高校,按照《大赛组织奖、最佳组织奖的评审规则》上报材料(见附件2)。
5.各高校认真填写参赛教师回执表(见附件3),于半决赛前一周上报至半决赛承办院校。
八、联系方式
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彭飞 尚昌庚
电 话:0551-63608881
传 真:0551-65205270
邮 箱:1299116573@qq.com
附件:1. 大赛相关规则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