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内机动车辆停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21

为维护学院良好教育教学环境,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对校内主干道机动车辆管理作如下规定:

1、车辆一律凭证进入校园。

2、校园主要干道实行机动车辆禁止停放(教学楼车辆停放在教学楼南侧和西侧环道及南大门东侧;行政楼车辆停放在8号宿舍楼停车场及运动场东侧)。

3、食堂、门面房经营户机动车辆停放在食堂两边支路或运动场东侧。

4、禁止摩托车在校内行使。(停放在北大门指定区域)

5、外来送货车辆按规定时间登记换证和换证进入。    

6、应尽量减少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确需用车的务必遵守交通法规,低速行驶,速度控制在10kmh或选择绕行出入。

   以上规定,望广大教职员工积极配合,自觉服从管理,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