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院良好教育教学环境,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对校内主干道机动车辆管理作如下规定: 1、车辆一律凭证进入校园。 2、校园主要干道实行机动车辆禁止停放(教学楼车辆停放在教学楼南侧和西侧环道及南大门东侧;行政楼车辆停放在8号宿舍楼停车场及运动场东侧)。 3、食堂、门面房经营户机动车辆停放在食堂两边支路或运动场东侧。 4、禁止摩托车在校内行使。(停放在北大门指定区域) 5、外来送货车辆按规定时间登记换证和换证进入。 6、应尽量减少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确需用车的务必遵守交通法规,低速行驶,速度控制在10km/h或选择绕行出入。 以上规定,望广大教职员工积极配合,自觉服从管理,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保 卫 处 2015年11月2日 |